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痕跡檢驗一般分為手印(指紋和掌紋)檢驗、足跡檢驗、工具痕跡檢驗、槍彈痕跡檢驗、特殊痕跡檢驗。我們重點是針對手印痕跡進行檢驗。手印(指紋與掌紋):提取當事人手印樣本,不要用普通印泥(或印油),要用手印**印油。提取指紋時,應將每個手指的左右側面、指尖、指肚紋印盡可能完整提取。痕跡鑒定—指印的檢驗1、對檢材(指印)的要求1.1被檢指印必須是原件,具備有能反映一定數量的穩定細節特征的指印。1.2檢材殘缺
印章:又稱圖章,通常由印面和用于執掌的印柄構成。按照其用途可分為公章、名章、**章等;印章是用不同材料制成的,形狀、大小各異的,在印面刻有公民名個人姓名或法人、組織名稱以及附加圖案的,用于在文書上蓋印作為文書真實性標記的印模。印文:又稱印章章面。是印面結構通過蓋印在紙張或其它介質上形成的反映形象。我們常說的印章鑒定其實主要是指印文鑒定。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一)真偽鑒定,即通過兩枚印文之間的形
本部分規定了印刷文件鑒定的基本術語及其定義。本部分適用于文件鑒定中印刷文件的鑒定。2 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適用這些文件的較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較新版本適用于本部分。GB 9851.1-9 印刷技術術語GB/
檢材指印標識可采用“案號+檢材標識+編號+序號”進行。大寫字母“JC”代表“檢材”;阿拉伯數字“1、2、3……”代表“編號”;“-1、-2、-3……”代表“序號”。案號既可統一標示在《指印特征比對表》右上角,也可標示在檢材標識之前。對檢材上只有一枚指印的,直接用“案號+檢材標識”。對不同檢材上各有一枚需檢指印的,可采用“案號+檢材標識+編號”方式進行標識,如“2013001JC1、2013001J
公司名: 山東浩德物證**鑒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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