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十四、 拆遷方給出的評估方法必須要接受嗎? 不同的企業的經營狀況、資產狀況不一樣,而拆遷方給出的評估結果中對資產采用的評估方法一般都采用的是成本法。并不是所有的資產適用的評估方法都是成本法,成本法只是基礎的評估方法,例如,對外租賃的廠房評估,適用的方法是收益法。不同資產的權屬狀況不同、在不同的使用狀態的下的評估**都會有所不同。若盲目接受這種評估結果,無法合理爭取或提出異議,只能被動接受,可能會對
評估的合法性 評估的合法性是指拆遷評估機構產生、評估方法、原則、操作程序、依據、糾紛的解決都有其明確規定,只有嚴格按照有關條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規定執行,才能保證評估結果的合法性。評估機構首先要具有一定的資質,應該按照資質規定的范圍開展評估業務; 其次評估機構的產生要有嚴格的程序,先公正薦,后由被拆遷人選擇確定,這是拆遷評估的特殊規定。 拆遷評估是一件十分嚴肅的工作,應該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
資產評估是為滿足特定經濟行為的需要而進行的。資產評估特定目的貫穿著資產評估的全過程,影響著評估人員對評估對象的界定、**類型的選擇等等,是評估人員進行具體資產評估時必須首先明確的基本事項。因此,評估目的總是依托于具體的經濟行為。在資產評估實踐中,引起資產評估的經濟行為主要有資產轉讓、企業兼并、企業出售、企業聯營、股份經營、中外合資(合作)、企業清算、擔保、企業租賃、債務重組等。 《*人民共和國企
征地拆遷評估中對建(構)筑物的清查核實 清查核實的手段。對建(構)筑物的清查核實,通常可以采用目測、詢問、借閱建(構)筑物使用單位提供的檔案資料、利用專業機構出具的鑒定意見等,對建(構)筑物進行現場調。 評估實踐中,一般通過目測現場了解建(構)筑物的外觀、使用狀態。通常在現場勘查時資產評估專業人員很少使用專業的建(構)筑物鑒定,特別是對基礎和結構等。當資產評估專業人員認為不能確定建(構)筑物狀態時
公司名: 北京普華信德資產評估事務所(普通合伙)
聯系人: 周華
電 話:
手 機: 17310188305
微 信: 17310188305
地 址: 北京豐臺豐臺時代財富天地
郵 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