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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溫先生2005年向劉小姐買了房子,但因為種種原因,只有土地使用證,而土地使用證一直是劉小姐的名字,到去年才出了房產證,在2005年到2010年**房產證之前的年間土地使用證不能過到溫先生名下,現在**了房產證了,想過戶的時候劉小姐告知,她老公因欠別人錢被告了,查封了溫先生還未過戶房子……PS:房子是劉小姐未結婚前就賣給了溫先生……現在是劉小姐的老公所欠錢的乙方咬著溫先生房子不放,溫先生能要回
近日有網友在微博稱,懷疑廣州市內部分地區為防止流浪人員在立交橋底睡覺“影響市容”,而在橋底澆筑水泥錐。橋梁*受訪時稱廣州在上世紀90年代就有這樣的水泥錐,當時就是建來防流浪人員聚居的,但近年大多被挖走種上花草。 多處高架橋底澆筑水泥錐 日前有網友稱在白云區機場高速黃石南入口的高架橋下、天河區五山路與翰景路交界處的高架橋下等地面被人澆筑了水泥錐,用意是防止流浪人員在此聚居、睡覺等。經媒體曝光后,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
廣東鑫涌律師事務所律師解答 1、女方虐待婆母,男方可以提出離婚嗎? 兒媳虐待年老婆母的行為,是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是不允許的。是夫妻感情變化甚至破裂的原因,一旦女方的虐待行為情節惡劣的,男方要求離婚,應當視為感情已破裂,人民*可以判決離婚。 2、家長粗暴干涉兒女婚姻犯不犯法 婚姻法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刑法中規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以刑罰。可以依法起訴,已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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